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法
教師: 蔡志偉
2022/03/04~2022/06/06

摘要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於2007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同年12月26日由總統令正式公告。立法意旨是「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與「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於2015年1月8日公告,於2015年3月1日施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建立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制度,係以原住民族自治為核心,以原住民族族群、部落內部共識為基礎,使原住民族得以就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取得智慧創作人格權與財產權。前者係指專用權人專有公開發表、表示專用權人名稱、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智慧創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後者則指專用權人以社群全體之名義,專有使用及收益其智慧創作之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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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一、理解「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及相關子法的內容

二、習得申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程序

三、理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與其他相關法規範之間的關係

授課教師

蔡志偉 老師

教師簡介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研究領域:

【法律學】原住民族法、教育法、文化法、國際法、人權法

課程進度表

單元 1:原住民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單元 2:原住民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單元 3: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主體

單元 4:傳統智慧創作的申請與審查

單元 5:傳統智慧創作的認定

單元 6:傳統智慧創作的合理使用

單元 7:期中考試

單元 8: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授權

單元 9: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侵權

單元 10:申請實例討論:達悟族船眼與貝灰

單元 11:蘭嶼文化踏查與訪談

單元 12:期末考

課程內容

1.原住民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2.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3. 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主體

4. 傳統智慧創作的申請與審查

5.傳統智慧創作的認定

6. 傳統智慧創作的合理使用

7. 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授權

8. 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侵權

9.申請實例討論-施拉橫先生訪談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與傳統智慧創作

10. 蘭嶼訪談

評分標準

平時測驗:佔總成績  30%

期中考:佔總成績  30%

期末考:佔總成績  30%

課程參與:佔總成績  10%

通過標準


課程及格標準:60滿分:100分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本課程無須背景知識,適合有興趣的學習者修習。


證書資訊

本課程證書費用:500元

如何申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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