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目前不開放自由選修
113-1社會工作實習A班
教師: 張富勝
2024/02/24~2024/07/13
20週次 (報名結束)

摘要

課程計畫
藉由實務及實習開拓社會工作專業的視野,並推廣社會工作實務,進而加強本校與社區機構間的伙伴關係、工作的理念與服務社區的概念,促進社區良性的發展。

課程目標

一、培養同學社會工作視野
二、培養對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實務的操作經驗
三、將社會工作的服務方法運用於實務中
四、瞭解社會工作者在機構之角色

授課教師

  • 教師姓名:張富勝老師
  • 教師簡介:
  • 學歷:
    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碩士、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社會工作系學士
  • 經歷:
    富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所長;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健康照顧與社會工作學系、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等兼任講師

課程進度表

第1週:團督紀錄表 (第一次至第三次)

第2週:學員-重要須知

第3週:社會工作實習-相關表格 (不得任意更改表件內容之項目)

第4週:社會工作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

第5週:成果報告書

課程內容

113年02月24日09:00-12:50 專業知能強化課程(4小時)
113年02月25日至113年06月14日 學員至實習機構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
113年02月25日至113年06月14日個別督導與機構拜訪
113年03月16日09:00-12:50第一次團督(4小時)
113年04月20日09:00-12:50第二次團督(4小時)
113年05月25日09:00-12:50第三次團督(4小時)
113年06月15日09:00-12:50實習成果發表會(4小時)

上課形式

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實地實習

評分標準

  • 課程及格標準: 60分 滿分: 100分
  • 實習機構評量成績50%、實習總報告成績30%、實習成果發表會成績(含實習機構個案紀錄及研討)20%

通過標準


課程及格標準:60滿分:100分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除應具備高中職(含同等學力)以上學歷外,應先修習取得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所規定之四十五學分並成績及格者,始得選修本科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