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週:課程講義/補充資料
第2週:測驗(含作業/報告/考試)
第3週:10月08日課程
第4週:10月15日課程
第5週:10月22日課程
第6週:10月29日課程
第7週:11月12日課程
第8週:11月19日課程
第9週:11月26日課程
第10週:12月03日課程
第11週:12月10日課程
第12週:12月17日課程
第13週:12月24日課程
第14週:115年01月07日課程
第15週:115年01月14日課程
第16週:115年01月21日課程
第17週:115年01月28日課程
第18週:115年02月04日課程
第19週:115年02月11日課程
第20週:115年02月25日課程
(1)建請詳如推廣官網-學分班開課資訊-所屬課程。
網址連結 https://www2.nou.edu.tw/myec/doclist.aspx?uid=5823&pid=5127
查訊路徑:空大推廣處官網-上排功能列(報名課程)-點選(近期學分班開課資訊)-點選欲檢閱課程名稱。
(2)詳如p5_(六)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網址連結https://www2.nou.edu.tw//upload/cont_att/50400b4e-d768-43ab-999a-7cc817a07e36.pdf
(1)報名資格:十八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
(2)選課指南-網址連結 https://www2.nou.edu.tw/myec/doclist.aspx?uid=5144&pid=5128
※證書核發規定(詳如p7_(五)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發放規定)
※核發推廣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處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
※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