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目前不開放自由選修
113-2行政法
教師: 蔡孟彥
2024/04/12~2024/06/23

摘要

行政法(3學分)
課程計畫:了解行政法理論規範與應用

課程目標

讓學員們了解行政法理論規範與應用,從行政法基礎理論出發,配合案例的講授讓同學熟悉行政法之運用。

授課教師

教師姓名: 蔡孟彥 老師

學歷: 台灣大學財經法博士 

經歷: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課程進度表

第1週:4月12日課程

第2週:4月14日課程

第3週:4月19日課程

第4週:4月21日課程

第5週:4月26日課程

課程內容

課程大綱:

堂次

課程主題

1

行政法概要說明

2

行政組織法與行政作用法以及行政救濟法之說明

3

行政法基本理論介紹

4

法律保留與依法行政原則

5

國家發展類型與行政法理論

6

法源論

7

行政程序法簡介

8

一般法律原則

9

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

10

行政處分

11

行政契約

12

行政命令

13

行政爭訟

14

國家賠償


*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上課形式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

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與討論教學法

評分標準

評量方式:課堂互動與平時成績:30% ,期末作業:7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 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 期滿且 經考試 及格者, 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通過標準


課程及格標準:60滿分:100分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適合對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

建議參考書目

課程教材:教師自編教材:自製ppt (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

參考書目或網路資源(請學員視需求自行準備) : 

行政法講義 林明鏘著 新學林
2022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與大法官網站

證書資訊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