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班课程 不开放自由选修
113-2商事法
教师: 蔡孟彥
2024/04/14~2024/06/18

概要

商事法(3学分)
课程计划:
商事法系指与商业活动有关之法律,若以目前国家考试所涉及之科目而言包括:公司法、票据法、证券交易法与保险法。为因应本中心开课科目与国考比重,在课程设计上,授课顺序为保险法、票据法与公司法,以使同学能较为全面性掌握商业法律之设计规范。但受限于上课时数有限,本课程将会较着重于法律规范架构与体系之介绍,具体法律规定部分需要同学课后再加复习,以求完整理解法律规范。

授课教师

教師姓名: 蔡孟彥 老師

學歷: 台灣大學財經法博士                               

經歷: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课程进度表

第1周:期末作业

第2周:课程讲义

第3周:4月14日课程

第4周:4月16日课程

第5周:4月21日课程

第6周:4月23日课程

第7周:4月30日课程

第8周:5月05日课程

第9周:5月07日课程

第10周:5月12日课程

第11周:5月14日课程

第12周:5月19日课程

第13周:5月21日课程

第14周:5月26日课程

第15周:5月28日课程

第16周:6月02日课程

第17周:6月04日课程

第18周:6月11日课程

第19周:6月16日课程

第20周:6月18日课程

课程内容

课程大纲

堂次

课程主题

1

保险法架构

2

保险契约

3

保险利益

4

保险契约当事人与关系人

5

最大善意契约之实践

6

各论

7

票据法架构

8

总则

9

票据行为与特性

10

汇票

11

本票

12

支票

13

公司法架构

14

通则

15

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

16

股东会

17

负责人与董事会

18

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与关系企业


*实际讲授内容得由授课教师视教学需求斟酌调整之

上课形式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

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


评分标准

評量方式:上課參與:30%,期末作業:7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 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 期滿且 經考試 及格者, 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通过标准


Course grade pass:60Grade Memo:max grade 100 point

先修科目或先备能力

適合對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

建议参考书目

課程教材
教師自編教材:  教師自編講義(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其它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