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員們了解民法理論規範與應用
教師姓名:廖于清老師
學歷: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第1週:4月16日課程
第2週:4月23日課程
第3週:4月27日課程
第4週:4月30日課程
第5週:5月04日課程
第6週:5月07日課程
第7週:5月11日課程
第8週:5月14日課程
第9週:5月18日課程
第10週:5月21日課程
第11週:5月25日課程
第12週:5月28日課程
第13週:6月04日課程
第14週:6月11日課程
第15週:6月15日課程
第16週:6月18日課程
第17週:6月22日課程
第18週:6月29日課程
課程大綱
堂次
課程主題
1
民法總則
2
民法債編(總論)
3
民法債編(各種之債)
4
民法物權論
5
民法親屬論
6
民法繼承論
7
民法問題演練
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
評量方式:期末隨堂考試10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 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 期滿且 經考試 及格者, 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課程教材 (請學員視需求自行準備)
1.民法財產法篇/劉宗榮姚志明/空中大學/最新版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