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class curriculum Not open enrol course
113-2地方政府與政治
Teacher: 席代麟
2024/04/24~2024/06/26

Summary

地方政府與政治(3學分)

課程計畫:
地方政府的內涵絕非只是國家層次政府的「縮小版」而已,而是具有特殊組織形式、功能表現,以及運作型式等特質。
惟有從實際運作面來界定其意涵才能真正釐清地方政府概念。本課程採循序漸進和個案詮釋從比較途徑,探討地方政府的理論及法制基礎、權責事項、組織結構、行政運作及當前地方治理的發展趨勢等重要面向。
另為說明我國地方自治實務以及政治運作情形,課程將透過個案的引介與詮釋,提高同學的理解程度。
因此本課程重點除增強地方政府與制度的基本認識之外,同時也關注實務運作情況的介紹,使同學能夠 掌握當前地方政府與政治的重要概念。

Course Object

一、瞭解地方政府的意涵及理論背景理論基礎; 
二、認識地方自治監督及地方民主與治理的相互關係; 
三、認識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府際關係; 
四、瞭解地方政府與政治的運作實務,包括選舉、財政、府會關係及公民參與等議題。

Course Teacher Intro

教師姓名:席代麟 老師
教師學歷: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
教師經歷:銘傳大學公行系主任 銘傳大學公行系副教授

Course Schedule

第1週:課程講義

第2週:4月24日課程

第3週:4月25日課程

第4週:5月02日課程

第5週:5月08日課程

第6週:5月09日課程

第7週:5月15日課程

第8週:5月16日課程

第9週:5月22日課程

第10週:5月23日課程

第11週:5月29日課程

第12週:5月30日課程

第13週:6月05日課程

第14週:6月06日課程

第15週:6月12日課程

第16週:6月13日課程

第17週:6月19日課程

第18週:6月20日課程

第19週:6月26日課程

Course Content

課程大綱:


一、課程介紹與名詞釋義
二、地方自治的法制基礎與現行法規
三、我國地方政府制度的發展(一)
四、我國地方政府制度的發展(二)
五、地方政府行使權力的範圍與限制
六、地方自治的監督與地方政府的責任
七、地方政府組織概述
八、地方立法機關
九、期中考試
十、地方府會關係
十一、地方行政機關
十二、村里的角色
十三、地方財政
十四、地方選舉與派系
十五、中央與地方關係
十六、地方治理與地方創生
十七、總結
十八、期末考試

備註*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Course Mode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

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 講述教學;案例教學

Course Grade

評量方式: 期中考試 40%,期末考試40%,出席率及課堂參與 2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期滿且經考試及格者,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Grade Required


Course grade pass:60Grade Memo:max grade 100 point

Course Ability

適合對象​: 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或對本科有興趣修讀者

Course Suggest

課程教材(請視需求自行準備) : 
1. 呂育誠編著 地方政府與政治 空大用書

※請於課程前備妥教師指定用書 ,書籍準備方向:
(1)至本校網路合作社自行訂購
https://noucoop.com/product/%e5%9c%b0%e6%96%b9%e6%94%bf%e5%ba%9c%e8%88%87%e6%94%bf%e6%b2%bb/
 (2)至圖書館借閱
 (3)或購買二手書

2. 教師自編講義 (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參考書目: 丘昌泰 地方政府與自治 三民書局

Certificate information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

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