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學員將不動產理論專業知識與實務操作技巧相結合。
教師姓名:王博仁 老師教師學歷:商學碩士教師經歷:信託公司、台灣高鐵公司、銀行、鑑價公司、保險公司、租賃公司、大學講師
第1週:課程講義
第2週:5月02日課程
第3週:5月06日課程
第4週:5月09日課程
第5週:5月13日課程
第6週: 5月16日課程
第7週: 5月20日課程
第8週: 5月23日課程
第9週: 5月27日課程
第10週: 5月30日課程
第11週: 6月03日課程
第12週: 6月06日課程
第13週: 6月13日課程
第14週: 6月17日課程
第15週: 6月20日課程
第16週: 6月24日課程
第17週: 6月27日課程
第18週: 7月04日課程
第19週: 7月08日課程
課程大綱:
一、緒論、不動產估價原則二、不動產價格形成因素與估價程序三、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等相關法規(一)四、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等相關法規(二)五、基本估價方法(一)六、基本估價方法(二)七、公部門與宗地估價八、大量與路線估價九、期中考十、租金估價十一、房地估價十二、權利估價十三、特殊估價十四、估價報告書格式十五、建地估價範例十六、區分所有建物估價範例十七、地上權權利估價範例十八、期末考
備註*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
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 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為主。
評量方式 : 期中報告50%、期末隨堂考試5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期滿且經考試及格者,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適合對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學分需求者或對本科有興趣修讀者
課程教材 : 教師自編教材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
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