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class curriculum Not open enrol course
113-3刑法
Teacher: 呂秉翰
2024/08/06~2024/10/15

Summary

刑法(3學分)
課程計畫:
刑法課程分為總則與分則兩大部分,本次課程分為18單元(54小時),依序先介紹刑法總則之理論構成與犯罪判斷基礎,其後則進入刑法分則之範疇,分就侵害個人法益、社會法益與國家法益之各種犯罪類型做一整體式的說明,期使學習者能掌握刑法的全貌與架構。
報名選課請另至空大推廣教育中心網路報名系統,報名連結https://reurl.cc/XqaAKR

Course Object

一、認識刑法的基本觀念
二、明瞭犯罪行為的法律結構與評價
三、掌握不同犯罪類型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四、認識不同的犯罪類型的實務及學理見解
五、能將案例事實正確涵攝到犯罪構成要件

Course Teacher Intro

教師姓名:呂秉翰老師
學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專任教授

Course Schedule

第1週:課程講義

第2週:測驗(含作業/報告/考試)

第3週:08月06日課程

第4週:08月08日課程

第5週:08月13日課程

第6週:08月20日課程

第7週:08月22日課程

第8週:08月27日課程

第9週:08月29日課程

第10週:09月03日課程

第11週:09月05日課程

第12週:09月10日課程

第13週:09月12日課程

第14週:09月19日課程

第15週:09月24日課程

第16週:09月26日課程

第17週:10月08日課程

第18週:10月15日課程

第19週:10月17日課程

Course Content

課程大綱:
一、刑法的基礎理論與原則
二、故意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三、故意作為犯之違法性
四、故意作為犯之罪責
五、錯誤問題
六、未遂犯
七、正犯與共犯
八、不作為犯
九、過失犯
十、犯罪競合
十一、刑事制裁
十二、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一)
十三、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二)
十四、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三)
十五、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一)
十六、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二)
十七、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一)
十八、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二)
*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Course Mode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
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

Course Grade

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30%(出席率、隨堂小考、或其他…等)、期中成績20%(老師指定書籍之讀書心得報告、或其他…等)、期末成績50%(採期末隨堂考試、或繳交案例分析報告、或其他…等) ※注意:以上評量方式可能調整,應以老師上課說明為主。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
1.各課程由授課 教師 各自 訂立考評方式 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
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 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且不得進行補考。
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5.修讀期滿且經考試及格者,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Grade Required


Course grade pass:60Grade Memo:max grade 100 point

Course Ability

適合對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或對本科有興趣修讀者

Course Suggest

課程教材:
1.呂秉翰,刑法總則、刑法分則(空大出版)
※注意:上課前應先行準備好最新版的教科書。
2.教師自編教材(自製簡報與補充資料),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注意:授課教師會使用Google Classroom教學平台(提供教學資料、學生繳交作業或考卷、學生提出課業問題),修課同學均應加入(老師在首次授課時會公布網址)。


參考書目: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林東茂,刑法總則、刑法分則;盧映潔,刑法分則。


Certificate information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
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