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透過觀念教學及法條說明,希冀學生修習本課程後,能具備公司法之知識。
教師姓名:姚彥成老師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商學碩士經歷: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致理科大財金系兼任講師、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第1週:測驗(含作業/報告/考試)
第2週:課程講義
第3週:07月14日課程
第4週:07月21日課程
第5週:07月28日課程
第6週:08月04日課程
第7週:08月11日課程
第8週:08月18日課程
第9週:09月08日課程
第10週:09月29日課程
第11週:10月06日課程
課程大綱:一、總則公司之意義及種類、公司名稱二、總則-公司之能力、公司之負責人及經理人三、總則-公司之能力、公司之負責人及經理人四、總則-公司之能力、公司之負責人及經理人五、有限公司六、股份有限公司-意義及設立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股票八、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股票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股東會)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股東會)十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董事會)十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董事會)十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監察人)十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機關(監察人)十五、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及公司債、發行新股十六、股份有限公司-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十七、關係企業十八、期末考*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
評量方式:出席及課堂表現40%,期末考試6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1.各課程由授課教師各自訂立考評方式,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且不得進行補考。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5.修讀期滿且經考試及格者,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適合對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或對本科有興趣修讀者
上課用書:1. 公司法,潘秀菊著,元照出版社,2022年8月,第12版*上課用書請學員於課前自行準備(說明:因上課內容及考試題目皆會使用課本,可購買新書 /至圖書館借用 / 坊間尋購二手書皆可。) *教師購書建議:可於第一堂課由學員統一訂購或自行購買2.教師自編講義 (僅供授課使用)
核發學分證明書: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