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員們了解行政法理論規範與應用,從行政法基礎理論出發,配合案例的講授讓同學熟悉行政法之運用。
教師姓名: 蔡孟彥 老師學歷: 台灣大學財經法博士 經歷: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
第1週:測驗(含作業/報告/考試)
第2週:課程講義
第3週: 07月14日課程
第4週: 07月19日課程
第5週: 07月21日課程
第6週: 07月26日課程
第7週: 07月28日課程
第8週: 08月02日課程
第9週: 08月04日課程
第10週: 08月09日課程
第11週: 08月11日課程
第12週: 08月16日課程
第13週: 08月18日課程
第14週: 08月23日課程
第15週: 08月25日課程
第16週: 08月30日課程
第17週: 09月06日課程
第18週: 09月08日課程
第19週: 09月13日課程
第20週: 09月15日課程
課程大綱:一、行政法概要說明二、行政組織法與行政作用法以及行政救濟法之說明三、行政法基本理論介紹四、法律保留與依法行政原則五、國家發展類型與行政法理論六、法源論七、行政程序法簡介八、一般法律原則九、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十、行政處分十一、行政契約十二、行政命令十三、行政爭訟十四、國家賠償*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上課方式:採網路同步視訊上課(無開放實體教室)推廣教育課程可以利用網路與老師同步視訊上課,透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在上課時間登入「視訊教室」的上課網址,輸入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即可同步上課。
教學方式:講述教學法與討論教學法
評量方式:課堂互動與平時成績30%、期末作業70%
評量與證書核發規定:1.各課程由授課教師各自訂立考評方式,例如考試或繳交報告等 ,實際考評方式與時間依授課教師公告為準。2.如課程以考試方式評量, 網路同步視訊上課者則登入 視訊教室 進行線上考試,於視訊教室中下載考題, 並依授課教師規定作答、繳交答案 。3.總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者不發予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且不得進行補考。4.該堂課學員若缺席及請假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成績不予計分,且不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5.修讀期滿且經考試及格者,可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請注意 若以手機、平板登入網路同步視訊之視訊教室,不支援檔案下載功能,建議進行線上考試時,以電腦登入視訊教室,即可下載考題電子檔至個人電腦 ,方便作答 。
適合對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
課程教材:教師自編教材-自製ppt(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參考書目:行政法講義 林明鏘著 新學林 2022年網路資源: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與大法官網站
核發學分證明書: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