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周:课程讲义
第2周:测验(含作业/报告/考试)
第3周:11月03日课程
第4周:11月08日课程
第5周:11月10日课程
第6周:11月17日课程
第7周:11月22日课程
第8周:11月24日课程
第9周:11月29日课程
第10周:12月06日课程
第11周:12月08日课程
第12周:12月13日课程
第13周:12月15日课程
第14周:12月20日课程
第15周:12月22日课程
第16周:114年1月03日课程
第17周:114年1月05日课程
第18周:114年1月10日课程
第19周:114年1月12日课程
第20周:114年1月17日课程
建請詳如中心官網-學分班開課資訊 (網址連結)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學分需求者、公務人員轉職系學分需求者或對本科有興趣修讀者
核發學分證明書:
1.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2.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兩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學分證書會陸續印製並由校方主動以郵局掛號寄出,
約課程結束1個月左右學員可來電查詢成績。
※若未符合兩點上述規定,將無法領取學分證明書,本中心僅以郵局掛號寄出學員的課程繳費收據,收據正本僅乙份,
若因學員個人因素遺失恕無法辦理補發或申請影本。